前 言
为落实《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5〕1021号)文件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委托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编写了《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以下简称《指南(2016年版)》),供各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作参考使用。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组织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和安徽等6个省份的省级地方社区(基层)卫生协会专家,全国30余位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在初稿起草、专家研讨的基础上,通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潍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仙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黑龙江哈尔滨共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晋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家进行机构自评修改,形成指南初稿;同时组织专家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江干区采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预评价,最终修改确定了《指南(2016年版)》。
《指南(2016年版)》包括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机构管理和条件保障四个部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180分、190分、80分和80分,总计530分。该指南详细阐明每一项指标权重、意义、指标说明、评价标准和评价工具等,详细描绘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预期达到的标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参考标准。《指南(2016年版)》涉及面非常广泛,很多内容如医疗服务技术、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组建等方面内容,尚未建成成熟的模式,因此该指南难免有不足甚至错误之处,恳请各位同仁提出宝贵意见。届时,将对《指南(2016年版)》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通过3年~5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编委会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