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主要负责医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制定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育职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做好“五防”工作。
3.负责组织各项防范措施,保卫医院要害部门的安全。
4.协助公安机关对医院发生的破坏、盗窃事故进行调查和侦破。
5.负责督促检查值班巡逻和门岗守护以及院内车辆停放的规范化管理。
6.负责组织检查各科安全情况,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备。
7.负责维护病区及门诊的秩序,及时劝解及处理各种纠纷。必要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共同解决。
8.负责组织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长:陈笑非
电话:0813-270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