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教科,主要负责医技人员依法执业、科研教学,医疗不良事件及纠纷处置,会诊,对口支援,应急管理等。
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下,拟定全院的医疗业务、质量管理和其他医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主持制定和修订医疗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科间的工作协调,监督、指导临床医技科室工作,督促各种制度和诊疗规范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4.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医疗及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等紧急医疗救护工作。组织重大手术、疑难病人的全院讨论和院内外会诊的审批协调工作。
5.在分管业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纠纷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认真听取并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及时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必要时组织院内专题讨论,在规定时间内(5~7个工作日)答复投诉人处理意见,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
6.对于情况较复杂的投诉事件或医疗纠纷,及时向分管副院长、院长报告,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尽早落实具体措施,有效防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7.组织、协调医疗纠纷的技术鉴定、第三方调解和司法诉讼等;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纠纷投诉的技术分析专题讨论,将结论反馈临床科室,督导科室进行医疗质量和诊疗服务的持续改进。
8.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口支援及技术指导工作。
9.负责医师处方权和药师处方调剂权的授权。
10.负责医疗技术准入的组织审批和新业务新技术备案审批工作。
1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教学、科研、新技术、继教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人员进修学习等工作。 12.拟订各种教学、科研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汇报。
13.实施全院医、技人员的三基业务训练、讲课等。
14. 负责组织检查督促进修生、实习生的管理。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米仁阳
副科长:曾迪
电话:0813-2708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