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主要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培训、贯彻落实,结算,日常监管及联系各医保局。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医疗保险工作。带领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全院医疗保险任务的完成。
2.贯彻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按照医院与医疗保险管理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接待各级医疗经办机构对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进一步规范科学化的管理医保工作。
4.认真指导临床科室严格履行医保协议,加强医保考核制度,确保服务协议的执行。
5.定期根据医保相关费用数据做出分析报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6.负责医保收费情况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指导,并严格考核。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吕化
电话:0813-2708309